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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16 13:45   责任编辑:admin
因工作需要,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岗位职责
招聘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管员1名,主要负责协助开展立案接待、庭审记录、文书送达以及档案整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经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并符合以下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条件之一: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6)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二、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来宾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日常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个人社会保险应缴部分由单位代缴代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或实地报名。
1.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及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邮箱:lbzcy503@163.com。
2.实地报名:下载并填写《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携带该表及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来宾市绿源路329号市人社局二楼201办公室)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择选通知其面谈;未入围面谈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谈。应聘人员接到面谈通知参加面谈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谈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员。根据报名及面谈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根据面谈和体检结果,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蓝莹莹,联系电话:0772-423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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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5年9月15日